为进一步提高民用建筑对
空气能、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一体化应用水平、切实明显地降低建筑能耗,浙江省住建厅今年发布了《对于进一步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工作的通知》(浙建【2016】1号)。其中,该通知的第二条对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应用作了如下要求:
该通知从今年3月1日开始实施后,浙江省多市积极响应该通知中的相关要求,结合各市具体情况部署了工作。
以宁波市为例,要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建筑,在满足浙江省《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》(顿叠33/1015-2015)的基础上,同时应满足如下要求:
一、坡面的住宅建筑,至少在顶部一层设置太阳能热水系统;平屋面的住宅建筑,至少在顶部二层设置太阳能热水系统。平坡结合屋面的住宅建筑,当坡屋面投影面积不小于屋面总投影面积的60%时,按照坡屋面要求布置太阳能热水系统,否则按照平屋面要求布置太阳能热水系统。
二、太阳能光热与建筑一体化系统在民用建筑中应用时,应采取双管循环制的集热器与水箱分离式系统,当只在顶部二层设置太阳能热水系统时,太阳能热水系统的保证率不小于0.5。
叁、水箱等无接受太阳辐射要求的设施设备应当隐蔽设置;集热器、光伏面板等可再生能源设施在坡屋面时,应进行一体化设置;在平屋面布置时,应当利用女儿墙等建筑构件进行围挡。
四、采用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的民用建筑,应在建筑中设计设备平台以放置
空气能热泵热水系统的室外机及水箱等设备,实现与建筑一体化设计。
近几年,浙江省为推进建筑节能工作,颁布了包括《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》、《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标准》等政策,加大了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设备大规模应用的机遇。从今年颁布的这一《对于进一步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工作的通知》来看,浙江省对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的设计要求严格了,表面上这种严格并不能直接促进空气源热泵与楼盘配套结合,但也正因为严格的要求,才能有效杜绝因安装问题带来的隐患.
例如:前几年,太阳能行业屡屡曝光台风天气大量太阳能热水器从楼顶坠落的新闻,令居民无法放心享受热水器配套带来的节能舒适;再如,空气能热水器安装本身需要机位,如果因为没有安装机位而强行配套,可能会给居民带来麻烦,使用时间一旦长久,可能存在掉落隐患等。这则通知旨在规范可再生能源产物与建筑安全高效地结合,减少配套项目中可能存在的隐患。没有隐患的空气能、太阳能楼盘配套项目,才能为居民接受、真正发挥建筑节能的效果。